货物运输由俄罗斯联邦境内和国际定期和不定期(包机)航班的客机进行。货物运输由客机,并以额外装载的方式进行。空运是最快捷、最方便、可靠和安全的货物运输方式。货物的尺寸不能超过装载舱口和行李舱的尺寸。运输货物的总重量不能超过最大有效载荷和(或)飞机使用的货舱容积。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可能导致变质或增加危险程度的其化学、物理和其他性质的改变,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其特性以确保在正常的处理下其在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以及排除对人员的伤害以及对其他货物或航空公司财产的损坏。
航空公司接受运输的货物的包装性质和特性需符合以下确保安全运输的条件:
压强可达145毫米汞柱,
温度 +/-60摄氏度,
过载可达3g
运输的货物将由始发地机场的航空安全部门使用检查设备进行强制性检查。
每个货件的包装必须显示清晰正确的发货和运输标记,需要特殊处理和运输条件的货物,也需要附有特殊标记。
在提交货运申请和确认货物运输时,应特别注意有特殊包装要求的货物。该货物的运输必须根据国际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与航空公司协商后进行运输。
货物类型有:
- 危险品:DGR
- 遗体:HUM
- 重载货物:HEA
- 大尺寸货物:BIG
- 贵重易损货物:VAL 或 VUN
- 易腐货物:PER
- 活体动物:AVI
- 药品、药物:PIL
包括货物名称信息或发货人和收货人信息、发货人和收货人地址、货物质量、货物件数、货件编号,以及货物装卸方式的发货标记由托运人负责。
而货运代理则负责运输标记, 包含出发机场(站)、到达机场(站)信息,使用的包装不得带有旧标记,其必须移除。易腐货物、危险品、活体动物和易碎品应使用特殊标记。
当航空运单(即航空运输协议)被制定时,货物即被视为接受运输。航空运单是协议被订立的证明文件。公司的航空运单一式8份,其中三份为正本,第一份正本标有“承运人”,第二份正本标有“收货人”,且必须随货物运输,第三份正本标有“托运人”,在发货时由托运人保管。货运代理必须确保托运人知晓并负责遵守政府的进口和过境手续。其中包括获得必要的执照、检验、证书、许可证、审批和国家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
请注意!俄罗斯阿祖尔航空公司仅接受来自已签订相关协议的货运代理的货物运输。
请联系:cargo.sales@azurair.ru 查询有关货物运输的所有信息。